跟隨着那兩位警察,李偉傑被帶到了一間審訊室,兩張簡易的辦公桌前麵更為空曠的地方放着一張椅子,他被帶到那張椅子坐了上去。
李偉傑打量了一下,發現其中的一張辦公桌上放了幾本厚厚的電話號碼黃頁,幾根警棍就放在上麵,書的中間和旁邊都有些殘破。
靠,這不會是刑訊逼供用的吧!聽說壓上重物,再拿警棍重撃,能夠把你打得吐血,身上卻看不出傷來。
再擡頭,對麵牆上“坦白從寬,抗議從嚴”幾個紅色的大字很醒目。
李偉傑對這幾個大字很是反感,電影裡經常聽到警察對被抓捕的人說:“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在法庭上作為對你不利的證據。你有權請律師,並可要求在訊問的過程中有律師在場。在訊問的過程中,你可隨時要求行使這些權利,有權不回答問題或者不作出任何陳述。”
這句話出現的頻率是如此之高,相信幾乎每個人都耳熟能詳。
這也是西方國傢經過成千上萬次的司法實踐中得出的一套做法。
但在這裡,所謂的“沉默權”是不存在的,訊問中往往也不會有律師在場的。
對於被帶到這裡的人來說,你是被推定為有罪的,有罪的人必須坦白,以坦白換取寬大。
“坦白”就意味着你必須說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被認為是一個嫌疑人應盡的義務和從寬的出路。(看精彩成人小说上《小黄书》:https://xchina.blog)
對於提問不回答,選擇“沉默”的頑固分子來說,那就是認罪態度不好,就是拒不交待,意味着你是抗拒的,不配合的,是對立的,麵臨的將是更重的懲罰,或者是刑訊逼供。
冤假錯案也許就在這樣一聲聲威逼或者是痛苦的哀嚎中被炮制出籠了。
當然,這隻是李偉傑主觀的臆測,畢竟他雖然不是第一次被帶到警察局來,但是最後都無罪釋放了。
李偉傑掏出了煙盒,抽出一根點上,深深的吸上一口,把煙灰彈到了側到他胸前的側闆上,一個嵌在上麵的煙灰缸裡。
煙灰缸裡留有幾根隻吸了幾口就被匆忙摁滅的煙屁股,從那扭曲的煙身李偉傑讀出了吸煙者的焦慮煩躁,焦褐色的煙灰缸也讓李偉傑知道吸煙是你可以要求的一項權利,這是促使你“坦白”的人文關懷。
搞不好你沒帶打火機,或者手被拷住不方便,警察還會幫你點上香煙,在你願意“坦白”的時候能允許的都是被允許的,否則,能允許的都將是被剝奪的。
沉默是不可能的。
李偉傑在腦海裡重復着應對問答的攻防演練,一遍一遍的推倒又重來,攪動着自己的智慧考慮着怎麼樣才能夠讓自己擺脫或者將責任降到最低。
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是本能,沒有人會在自己受到傷害時無動於衷,即使是殺人者,麵對死的懲罰,他也有着調動一切合法手段避免死亡的權利。
這不是荒誕不經,也不應受到指責,然而世人多對罪大惡極之人義憤填膺,巴不得其速死毀滅才好,即便是蒙冤的好人,在不明察的情況下,往往也成了義憤盲目宣泄的犧牲品。
李偉傑決定沒有見到什麼真憑實據之前,他什麼都不會“坦白”,他做好了一切戦鬥的準備,精神上的,肉體上的,都做好了準備。
反正不能把董潔供出來,她可是公眾人物,惹上這種新聞,簡直是找死。
在李偉傑準備再點上一根香煙時,門被打開了,進來了叁個人,先前的兩個警察,還有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讓李偉傑吃了一驚,竟然是董潔,她也被帶來了?
董潔看到了李偉傑,瞟了一眼旁邊煙灰缸,輕輕對他一笑,好像看到他狼狽的樣子她很開心的樣子。
靠,她這時候還笑得出來啊!這女人的心不知道是什麼做的,看到自己的情夫這樣了,還若無其事。
“是他嗎?”一個警察問道。
“是的。”董潔答道。
“你決定放棄對他的指控嗎?不再追究他破壞車子的事嗎?”警察又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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