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明末年間,朝政腐敗,官貪吏汙,盜賊蜂起,災荒遍地,民不聊生。都察院禦史劉公,乃二甲進士出身,當過幾任知府,倒也為官清正,頗有政績,屢屢升遷。又幾度出任巡按使,巡視大江南北,決斷了許多疑難案件,頗得朝野推崇,黎民愛戴。
一日,劉公接到江寧知府送來公文,拆視之,原來是報請聖上批復處決幾名女犯的行文:其一案為《馬思遠》:犯婦吳采妮,叁十五歲,開小店謀生。其夫馬思遠長年在外打工,吳氏與店員張佩義私通。歲末夫歸,吳氏夥同姦夫將其謀害,反誣東傢謀財害命。真相大白後供認不諱,擬淩遲處死。
另一案為《清風閘》:女犯張月明,二十九歲,為清河閘吏李保福之後妻。
為嫌其夫年老力衰,勾結飛賊袁弘一謀死親夫,棄屍清河,實屬殘忍之極。
擬處淩遲。
再一案為《手刃二子》:犯婦鐘紅珠,叁十八歲,為富商潘皓之後妻。為親子獨得繼承傢產權而手刃前妻二子,罪大惡極,擬斬首。
尚有兩案,一曰《踏雪尋梅》:女犯李芷,二十八歲,其母為青樓妓女,被人欺騙後自儘。為母報仇,李女利用色相勾引仇人,刺殺身死,手段卑劣,擬斬首。
一曰《孔雀膽》:女犯楊寶蓮,二十七歲,八年前為米員外之女米麗之貼身丫鬟。米員外夫妻雙亡後,米麗攜丫鬟投奔自幼定親之富商子姜信處完婚。途中楊女用毒藥孔雀膽將小姊謀死,冒名頂替。事隔多年,真相大白,擬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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