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坐在電腦前麵準備好好的把欠楊總許久的稿件給寫完,而這已是我出院第叁天的事了。
小馨的出現洗脫了我的罪嫌,而且還造成了不少的話題。在媒體的渲染下,整個事件就像X檔案一樣,轟動了整個臺灣社會。在醫院中我根本就沒有辦法好好的休息,因為我得不停的應付來訪的記者。
我想警方在整個事件中應該是最難堪的,因為他們已經宣布了小馨的死亡,而且還全省通緝我,但最後卻髮現這根本是一場騙局。他們的心情我能體會,因為我也是這場騙局的受害者之一。
不過警方還是有收獲的,至少他們以後知道比對DNA的重要性,雖然這是一件浩大的工程,但對他們以後的偵查應該有極大的幫助。
還有小馨,我最後還是失去她了。在醫院中她儘心儘力的照顧我,我本來以為我們復合有希望了,但她卻在我即將出院的那一天提出分手。
「我們一直處於兩個不同的世界,我無法了解妳,妳也無法了解我。然而妳卻一直遷就我,這一點我很感謝。但這畢竟不是好的方式,再這樣下去我們一定會彼此憎恨對方的,但我不想讓這段愛情到最後隻留下恨與痛苦的回憶,所以我們還是分手吧!」
我記得小馨是這樣說的,雖然聽得不是很懂,但我卻覺得好像有那麼一點道理,至少我跟小馨還是好朋友,而且我還擁有美好的回憶,所以我並不悲傷。
也許小馨真是對的,因為我覺得我現在狀況比以前還要好。
至於 CHERRY,警方在火場中找到一具焦屍,警方和我都相信這應該就是CHERRY 了。
當警方通知我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真是感慨萬千,雖然她曾經千方百計的要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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