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走神之間,那男孩繼續慷慨激昂地駁斥黎影河教授:“但是我要說的是,大多數人不懷念中國千百年來隻有色情沒有感情的時代。……不論倫理還是法律,都不是以實際上處理每個人為目的的。比方說一個人殺了人,然後做的非常乾淨,沒有任何人知道,那麼就因此說法律和倫理就沒有用了嗎?當然荒謬!法律和倫理都不可能是萬能的,當然沒法麵麵俱到,但法律可以阻止大多數人殺人後不受懲罰。法律上禁止XXx當然不能殺死這個古老職業,也擋不住某些人違法的XXx,但法律擋住了大多數的情況。這就夠了!讓那些僥幸逃脫法律制裁的人,背上違法的壓力和社會的譴責就夠了。如果更僥幸的,連這兩點也逃過去了,那也認了。水至清則無魚,一個社會不會完美,完美的社會隻在理論中。但是,如果我們連一個完美的理論都沒有,隻會縱容社會的醜惡現象,我覺得黎教授提出的‘妓女非罪化’就承擔了這種為虎作伥的效果……”
這個男孩的辯駁顯然不敵黎影河的理論上的缜密,但他至少體現出了一種力度,莎比有一些敬意地望着這個男孩。
黎教授望着這個男孩,泰然自若,作為一個專業的教授,她很容易能找到學員的缺陷與漏洞:“妳強調的是倫理學的道德含義,以及對社會的影響作用。但我看重的是,倫理學的基礎是社會正義論。它是建構在以洛克、盧梭和康德為代錶的近代契約論基礎上的社會正義觀。嫖娼非罪化,是不是符合倫理學的一般原則,非罪化概念是否符合社會正義論,這是倫理學研究的當代意義。
“……食色,這是人之常情,性,不僅僅是傳宗接代的手段,更是人追求快樂的方式,我剛才朗讀的著名的劇本《丹東之死》的有關片段,也強調的是一個妓女眼中的性是什麼樣的。性能帶來愉快,滿足與享受,我想,任何生理,心理健康的人,都不會否定我的看法。性,是一件美好而自然的事情,類似吃飯,排泄,成長一樣,可以歸為人的自然屬性,性關係早在任何宗教,哲學,倫理,法律誕生前就存在了,法律、倫理、道德、文化,隻能調節性與性關係,不能禁止性關係。所以從倫理學的角度討論性,必需要從社會公正與正義的角度着手。
“……當代中國社會,性關係與金錢,權力結合,養外室,傢外有傢,這是有錢有權勢的富人、特權階層的專利,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性為什麼會有權力介入?這實際是一種反作用力。是建國以來,到改革開放前,國傢理想化地妄想以國傢強制力規範社會性關係的一種反彈,是商品經濟時代與計劃經濟時代激烈的人文碰撞在社會學領域的某種反響。我想說的是,李銀河的提法,本質上,是想剝離兩者的聯係,還性,這人類最自然的本性一個單純而明晰的定位。
“這不是個人自由的問題!這是社會共同自由的問題!
“人結成社會,社會既是人的保障與保護,這是人與動物的區別(動物也有本能的社會性),當危害到絕大多數人利益的時候,這種個人行為就會被社會禁止,成為法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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