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老闆不僅同意,而且極為欣賞我煞費苦心弄出來的"宰首行動"方案。
無需諱言,"宰首行動"最先是布什總統提出來的,他要宰了薩達姆的頭。我是學布什先生這種強盜作法,隻要誰不服管,賺了錢就瞎花,咬到口裹的肥肉不想吐出來與大傢分享,我就要抽他的嘴巴,要割他的舌頭,要扒他的皮,要宰他的頭。
"宰首行動"有如下九大主要內容:
一、凡是虧損的分公司其責任必定規於大區總經理;
二、凡是丟失了20萬元以上的單,大區總經理首先要向員工承認其無能;
叁、凡是有優秀員工辭職,大區總經理就要主動在週會上作檢討;
四、凡是員工之間搶單、玩戀愛遊戲、報假票、上色情網站、傳播是非、說高層領導的環話等等,必定要拿大區總經理是問;
五、不管有沒有以上的問題,大區總經理首先要向公司總裁會寫一份承諾書,承諾其對公司絕對忠誠,決不背叛老闆,就是罵布什總統也不能罵老闆;
色友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