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香告訴我:老槍馬上就能回昆明了。
“是嗎?”盡管他的回歸是早晚的事情,如果不是陳丹妮,他早就回來了,但真的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仍然感到興奮。
老槍在昆明基本已經成了無傢可歸的人,在幫他看地的時候我還在幫他找合適的樓盤。
陳丹妮有了一點消息,是從出入境管理處查來的,她去了澳洲的帕斯,那個澳大利亞西海岸在沙漠邊緣的城市。但知道也就是知道而已,我不能做什麼,該怎麼樣得等老槍回來。
出入境管理處提供的資料隻是她一個人走了,兒子的下落依然不明。
在我回昆明之前老槍說過:選擇陳丹妮真的是他一生的錯。那錯誤本來可以挽回,即使真的陳丹妮要告自己強姦,那麼在結婚之後也完全有機會離開這個女人。那就是離婚,無非就是財產上遭受一些損失而已,那些損失完全可以找回來。
老槍說這些的時候臉上的肌肉在跳。他說他內心其實有些過分天真的想法,想着或許陳丹妮真的愛自己而用了那樣的方式來脅迫自己,而自己又真的喜歡過誰呢?有那麼一個人愛自己也就認了。其實應該從他脅迫自己的事情中看穿這個人的,結果沒看穿,不是眼睛的緣故,是心在某個時候被秋波泡了一哈,結果軟了,軟到腐爛。
我仿佛真的看到老槍的心在一個秋天的日子裡掉入池塘,慢慢的有些微小的生物爬了上去,老槍的心就這樣化作了水的一部分,之後和那些生物一起沉入湖底,之後有一個怪獸從水裡冒了出來,消失得無影無蹤。
老槍說過陳丹妮就是昆明人,我去了原來登記他們戶口的派出所,沒有找到和她有關的資料。我是打算從那裡找她她父母的下落之後找到她的下落,主要是孩子的下落。結果那裡什麼都沒有。
他們結婚的時候陳丹妮的父母都沒有出現,我問過老槍原因,他說是因為和父母關係不好,她是被別人收養的人,她原來的父母把她送給了一對到了絕育年齡還沒有接班人的夫妻,她的親生父母用她的離開換來了一個弟弟的出生。結果她去了兩年之後,那對養父母居然生下了一個兒子。後來的故事就有點俗氣了,養父母對她態度明顯地改變。她的養父母也都是那種小學讀完就進工廠的人,沒那麼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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