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東莞比上海大,在上海的時候,隻要我想見夢華,我立即就可以找一她,那時她還不是我老婆。而現在東莞,她是我老婆了,我卻怎麼也找不到她。我來東莞不是打工,是找我出走的老婆來了。
7月12日,是個暴雨天。
我背着個包從常平火車站下車,看着雨幕後陌生的東莞,我告訴自己,夢華就在這個城市裡,我一定要把她找到。
夢華是我的妻子,一週前她離傢出走,來到東莞後就沒了音訊。我唯一掌握的就是她的一個銀行賬號、一個QQ號碼和一個電子郵箱。但是,她的QQ早已把我刪掉了。我唯一能夠跟她聯係就是那個不知她什麼時候能打開的信箱。
來東莞的當天晚上,我就跑到網巴裡過了一夜,給夢華寫了一夜的信。當發到她的電子郵箱之後,我有一種石沉大海的感覺,她能不能看到呢?看了之後會不會回我呢?
第二天,我找到一份保安的工作,收入很低,但我不怕,我是來找夢華的,不是來賺錢的。到了晚上,她給我回了信,說我沒本事,不是男人,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但我仍然很高興,畢竟有了她的消息。
從此,我一天給她發兩封信,求她原諒我,回到我身邊。叁天後,我預支了一半工資,把錢全部彙到了她的賬戶。接下來的兩天,我又給她發了叁封郵件,她隻回了一封,大意是我們已經結束了,以後不要再糾纏她。
收到她最後這封郵件,我傷心極了。我那麼愛她,對她那麼好,她為什麼這麼絕情?誰叫我沒本事呢,現在混得連生存都成了問題,我這個做男人的太失敗了。
我主動調了夜班,然後利用白天的時間,拿着她的照片發了瘋似的走街串巷找她,每天給她發叁封信。這樣堅持到7月21日,我覺得支撐不下去了,上午給她發了最後一封信,然後去買了一瓶農藥。我不想活了,如果在中午之前,她沒有給我消息,我就服毒自盡!
買農藥回來,我就回到了火柴盒似的出租屋,把門反鎖,沒有開燈,躺在床上,藥瓶就放在枕頭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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