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
一個“淫”字將“性”推到了“邪惡”之首的境地,一個“孝”字又像一個“緊箍咒”,使“性”的約束帶上了雙重的意蘊。
換言之,遵從了衛道士們所訂立的“規約”,就是“善”的;服從他們,就是“孝”的。
否則就是不孝,就是“惡”的,就應該受到嚴懲的。
可是,是誰授權了衛道士們制訂這些“規約”的?人們為什麼要將自己的手腳捆起來,交給他們去管理?人間的德行與天理究竟是如何交彙的?
不少人總喜歡沿用先秦儒傢常談的“天命”、“天道”來為此作辯護,其實,他們對這些字符的真正意義並不明了。
“天命”、“天道”的真正意義是什麼?一九七叁年長沙馬王堆出土了《五行篇》解開了這個謎語。五行不是金木水火土五種元素,而是仁義禮智聖五項德目。其中仁義禮智在同一層個層次,隻是善人的行為;聖居更高的層次,能夠體認,以德性形於內始達到聖的層次。
善是人的層次,德是天的層次;德而內化,德而形於內,人遂得由仁義禮智的融通提升到天的層次。天是自然,也是超越界。經過四德的內化,人性超凡入聖回到天然,是以經過人心與天心的交彙,經過聖的境界,天命不是降予王者,不是降於週人,而是降在你我他每一個人的身上。
天命遂不是王者的使命,天命的意義平凡而超越,現時而永恒。
因此,飲食男女,要“成聖”很難,而作為普通人的“天命”和“天道”就是要活得自然,活得真實,活得內外“順達通樂”。(看精彩成人小说上《小黄书》:https://xchina.blog)
但並不是說,人們就可以為所慾為,像存在主義者認為的那樣——隻要我想什麼,我的想法本身就是一種存在,所以就有意義。這種想法的危害在於,它直接導向虛無主義,對什麼都不相信,隻相信自己的想法。
當今的中國現實,存在主義思想還大有市場,尤其在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的刺激下,這種思想以各種麵目出現。
“性派對”是很容易歸於其中之一翼的,但它卻有着自己的精神走勢和獨特疆域。
應該看到,當着沒有外力的抑制而猶能自律,這隻有最高“心性修養”的人才能辦得到。在通常情況下,一般人是當有外力抑制時,他就收斂些,當外力不存在時,他就放肆些。
“性派對”的行為者正是在這種既有外力(傳統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規範)又不想壓抑自身的夾縫中生存,這就決定了他們的行為詭異,以地下狀態為主,而在實際行為中,他們又能十分放肆,越過一切傳統藩蓠,將在辦公室和公共場所壓抑的心靈盡力伸展開來。
眾所週知,婚姻、愛情和性這叁件事,既是一回事,又是各不相乾的叁件事。
從婚姻的角度,從社會的約束的角度看,婚外戀是不道德的。但從愛情的角度上看,沒有愛情的婚姻也是不道德的。
這個矛盾如何解決?“性派對”雖然不是解決這個矛盾的良方,但它是否提供了某些值得人們思考的東西呢?
董樂山先生說,中國有史以來的婚姻制度底下,絕大部分都是沒有愛情的婚姻——有的愛情是在結婚以後大傢互相培養出來的——不是指腹為婚,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了民國時代還是需要介紹。今天的農村和不少城裡人仍然需要這種“中介”。
外國人稱這種婚姻叫“為了方便的婚姻”。
“嫁得好還是乾得好”曾一度成為媒體爭論的熱點,但爭來論去,還是見仁見智,莫衷一是。
客觀事實卻是:不少傢庭變成了“維持會”——就是過去敵僞時期給日本人維持社會治安的僞政府,關係勉強維持下去,有兒有女,而且年齡大了,湊合着過算了。
中國九十年代以前離婚一直十分困難,而且是一件特別丟人的事。
尤其是文革期間,除非你的愛人是右派之類,感情不好要離婚簡直不可能。不但組織上不同意,就是到了法院去,調解來調解去,五年十年就這麼耗過去了,再到雙方都白了頭發再離掉還有什麼意思呢。
這種半死不活的“耗生活”其實是違背“天命”和“天道”的,是“惡”的和“不孝”的。怪異的是,身處其中的人們卻麻木得連個噴嚏都打不響。
這種觸目驚心的事實甚至延續到了今天。據報道,目前中國一千對夫妻隻有十叁對是真正幸福的,而五百多對則是彼此冷漠。
還有一個在作傢文人中進行的調查:十二個人,七個是因為外遇離了婚的,另外五個其中的二個正在進行婚外戀,還沒發展到離婚,最後叁個有過精神外遇,也就是有賊心沒賊膽。
好像沒有一個跟另一半是真正忠誠和相愛的。這個數字讓人大吃一驚。
年輕的女性不禁會問:“我能保證我與他就是那千分之十叁中的一對麼?”
“性派對”行為者至少沒有這個疑惑,他們不少是有傢庭的,甚至是再婚的,可他們的觀念已經走出了傳統的婚姻之外。
“我們給自己制訂法規,我們有自己的‘善’和‘惡’,有自己的‘孝’和‘忤’。我們盡力做自己的主人。”
這是“性派對”行為者共同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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